群论、范畴论入门
众所周知,数学的三大方向分别是代数、几何、分析,数相关的归于代数,如初等代数、数论、抽象代数-群论等;几何研究空间和形状,如解析几何、欧氏几何、非欧几何(黎曼几何)、拓扑学、微分几何(流形)等;分析则是数和形之间的纽带,主要包括微积分、实分析、复分析、泛函分析,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的常微分、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等。另外概率论-统计、逻辑学、离散数学都可看做三大方向的复合学科。现代数学抽象化程度更高,为了将集合论、群论、向量空间与拓扑中有很多相似的概念统一地表示出来,发展出一门新的学科即范畴论(Category) 。
1 群的基本概念^1
群定义为满足如下条件的封闭集合G:
- 定义一种二元代数运算$\forall a \in G, \exists f:a\mapsto b,b \in G$
- 运算满足结合律:$f:a\mapsto b,g:b\mapsto c, f\circ g:a\mapsto c$
- 存在单位元:$\exists e, f(e)= e$
- 存在逆元:$\forall a \in G, f(a)=b,\exists f^{-1}(b)=a$
当集合满足1、2时,称为半群,满足1、2、3时称为幺半群(单位半群,$\frac{3}{4}$群);如果1,2,3,4再附加一个交换律$ f\circ g= g\circ f$则称为Abel交换群。常见有的整数加法群(Z,0,+)、实数乘法群(Q,1,*),以及S2(平面旋转群等)。整数加群是一个Abel交换群。
2 偏序关系
偏序关系(partial order relation)的定义是集合P 与一个二元关系运算’$\le$’定义的,这个二元关系需要满足:
- 自反性:$x\le x$
- 反对称性:$x \le y 且y \le x \Rightarrow x = y$
- 传递性:$x \le y 且y \le z \Rightarrow x \le z$
那么集合P 中的每个元素都可以对应一个范畴上的对象,$\le$ 对应态射,首先就满足了 范畴上每个对象都有id 映射,由于这个关系是可以传递的,所以它是可复合的,例如$f$ 为 $x \le y$,$g$ 为$y\le z$,那么$f \circ g$ 就得到了 $x\le z$,当然这种复合也是可结合的。
范畴并没有对态射、对象是什么做出明确的规定。只要能满足每个对象有id 态射,态射可复合,复合可结合这些性质。
3 范畴^2
范畴在群的定义上进一步抽象化,一个范畴C由下面两个要素构成:
一组对象Object:A,B,C…组成,记做$Ob(C)$.
对象可以是任意的,可以为值,可以是类型,还可以是其他更高阶的数学对象,甚至对象可以是一个范畴.
一组态射(Morphism,arrow),该范畴上全部态射集合记为$Arr(C)$,对应对象$A,B$,都可以得到一个态射的集合,记为$C(A,B)$,并且$A\neq A′ $且$B\neq B′ $ 时,C(A,B) 与C(A′,B′) 无交集.对于一个A 到B 的态射$f$,我们可以写成 :$f: A \mapsto B$,这些态射满足:
复合运算(Composite),对于一对态射$f:A\mapsto B$ 与$g:B\mapsto C$($g$ 的定义域与$f$ 的值域相等),存在一个复合的态射$g\circ f:A\mapsto C$,$\circ$ 是态射复合的运算符.
态射的复合操作满足结合律(associativity),若$A, B, C, D \in Ob(C)$,那么态射$f : A \mapsto B, g : B \mapsto C,h : C \mapsto D$ 都有$g \circ (g \circ f) = (h \circ g) \circ f$.
对于每一个对象$A \in Ob(C)$ 都存在一个单位态射(identity morphism)$1_A \in C(A,A)$ 使得对于任意的态射$f \in C(A,B) 与g \in(C,A) $都有:
$$f \circ 1_A = f , 1_A \circ g = g$$ (因为$1_A$ 分别是$f$ 与$g$ 右单位元与左单位元,所以$1_A$ 称为单位态射)
复习下高中阶段函数映射的相关定义,$集合A,B,映射f:A\mapsto B$:
单射(injection):如果$\forall a, b \in A, f(a) = f(b) \Rightarrow a = b$,那么则说$f$ 为单射函数。
评论25.1.5. 如果一个函数是单射的,那么则说明定义域内不会有两个不同的值对应值域内
同一个值。例如$f = x^2$ 就不是单射的,因为$+1$ 与$-1$ 都对应1,而$f(x) = x+1$ 则是单射的。满射(surjection):如果对于所有的$y \in B,\exists x \in A,st. f(x) = y$,那么则说$f$ 为满射。
如果一个函数是满射的,那么所有值域中的值在定义域都会有至少一个原象。
双射(bijection):如果函数$f$ 既是单射又是满射,那么$f$ 为双射。
部分书籍称为
一一映射
态射将上述三种函数映射在范畴论上的推广为:
完全态射(epimorphism):若$g\circ f = h \circ f \Rightarrow g = h$,则$f$ 是完全态射。
这种特性被称为右消除(right cancellation)或右可约。
单一态射(monomorphism):若$f\circ g = f \circ h \Rightarrow g = h$,则$f$ 是单一态射。
这种特性被称为左消除(left cancellation)或者左可约。
同构态射(isomorphism):若对于$f,\exists f^{-1},st.f \circ f^{-1} = id \space and\space f^{-1} \circ f = id$,则$f$ 为同构态射。
三种函数映射可看做是在集合范畴上的特例【单一态射->单射、完全态射->满射、同构态射~>双射】.比如单一态射且完全态射被称为双态射(bimorphism),但它可能不是同构的。
4 函子(Functor )
Functor 是范畴间的态射,定义为:C 与D 为范畴,那么函子$F : C \mapsto D$ 会把C 中的所有对象与态射对应到D上,并且保留了复合运算与单位元:
- F 既会映射对象又会映射态射:$F(f : A \mapsto B) = F(f) : F(A) \mapsto F(B)$
- 保留了恒值映射:$F(id_A) = id_{F(A)}$
- 在函子上保留了映射的复合:$F(g \circ _C f) = F(g) \circ _D F(f)$